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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蘋果日報》六名高層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罪 (By 洪炎)
2022-11-24

壹传媒及《苹果日报》6前高层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光华日报| 1910年创刊创新每一天生活

傳媒前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主筆馮偉光,以及筆名李平的楊清奇,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們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

控罪指,被告涉嫌串謀壹傳媒和《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家相關公司,以《蘋果日報》作為平台,以印刷和電子方式發佈具煽動意圖的文章,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同時,相關文章內容包括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列舉161篇文章作為依據,指「反修例事件」期間,《蘋果日報》的報道宣揚對警方仇恨,鼓勵市民參與示威。在《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蘋果日報》以「惡法生效」、「為自由抗爭」等作為標題,發佈煽動刊物。另外,《蘋果日報》提倡「攬炒」,在疫情發生後情況仍然繼續。

控方指出,張劍虹作為《蘋果日報》社長,負責報紙的出版及整體運作;陳沛敏、羅偉光及林文宗主要負責日常編採決定,羅偉光同時負責網上新聞;馮偉光及楊清奇作為主筆,會在午飯會議上聽取黎智英的指示。

壹傳媒及蘋果日報6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港聞- 大公文匯網

控方指,黎智英在2014年佔領運動後,以《蘋果日報》作為平台,宣揚政治立場,並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刊登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煽動文章,鼓動市民參與示威,並宣揚對警隊的仇恨,又反對港區國安法等。

控罪指,6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控方認為,黎智英於2019年主張《蘋果日報》開設英文版,目的是「打國際線」。

黎智英本人也多次到美國,游說該國議員支持制裁香港及中國,更加設立 Twitter 帳戶與不同外國勢力溝通,內容完全公開。

控方提到,《蘋果日報》在涉案期間賣出逾6900萬份報紙,加上近80萬人付費訂閱,帶來每月4000萬港元的收入。

六名被告聽取案情後表示認罪。控方透露,部份被告稍後將會出庭作供。同案被告包括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家相關公司,他們早前已經表明否認控罪。

法官將案件排期於下月1日審理,在黎智英所涉案件審訊完結後,再處理六名認罪被告的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