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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良渚古城遺址的考古學者劉斌貪污受審認罪 Star Archaeologist Behind Liangzhu Discovery Pleads Guilty to Bribery and Embezzlement Charges
2026-06-03
良渚考古领军人刘斌受审被指贪污受贿近500万元(含视频)
考古學者劉斌因貪瀆被捕受審 資料畫面
 
良渚遺址考古第三代領軍人物、發現良渚古城遺址的著名考古學者劉斌被控貪污、受賄一案,5月20日在浙江省遂縣法院審理一公法院審判。劉斌當庭表示認罪。 此前幾個月,這位著名的考古學家在大眾視野中突然消失,坊間已有不少關於他的傳聞。特別是“浙江大學藝術與考古學院”“浙大文科”等浙江大學官方公眾號相繼刪除與劉斌相關的內容,更加引起了網友的猜測。
 
《开讲啦》 我的时代答卷 · 良渚古城发现者、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刘斌:中国考古人用100年的时间建立起中国的历史景象 20181231 |  CCTV《开讲啦》官方频道
劉斌在媒體經常曝光
 
2006年至2007年,劉斌帶領的考古團隊發現面積達300萬平方米的良渚古城,從此中華五千年文明有了堅實的“實證”。因此劉斌可謂是中國大陸考古界的明星學者,他的案件動見觀瞻。遂昌縣檢察院指控,劉斌於2009年至2021年4月,利用擔任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所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文物保護、考古勘探等項目的承攬、驗收方面提供協助,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65萬餘元;利用擔任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的職務便利,虛增良渚文明相關項目的費用,套取科研經費30萬元,應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斌是陝西西安人,現年65歲(1961年生),畢業於吉林大學考古專業,1985年被分配至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任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所長。1986年劉斌參與帶頭清理良渚12號大墓,2007年發現良渚古城遺址,是良渚遺址考古第三代領軍人物,在良渚古城的發現、保護及申遺工作中作出了積極貢獻。他主持發掘的遺址兩次入選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他曾獲得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享有國務院特殊津貼,入選國家「萬人計畫」。
2025年12月2日,劉斌被有關部門採取留置措施。2026年2月25日,被正式逮捕。
2026年5月20日一早,劉斌被法警帶入法庭。南方週末記者全程旁聽了庭審。劉斌頭髮花白,容貌憔悴,身形瘦削。劉斌的家人當天也在法庭旁聽。
檢方指控,2008年劉斌利用良渚考古工作站站長的職權,將良渚古城外7平方公里的勘探工程承包給了陝西龍騰文物保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騰公司”)。古城發現後,古城週邊的勘探工程被提上了日程,劉斌在庭上說,當時考古所沒有這樣的人力物力來完成7平方公里的勘探,只能外包給外面的公司。
 
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中的浙大人】刘斌:为五千年中华文明正名
在良渚考古現場的劉斌
 
其中龍騰公司所中標的考古勘探等專案,大部分都位於浙江省,且多個專案的招采單位都是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劉斌供述,龍騰公司的最大股東王琳是他大學同學的弟弟,他們早前便認識。
2010年,王琳為了表示“感謝”,在良渚八角亭考古工作站的宿舍裏,將40萬元現金塞給了劉斌。
2016年,還是在考古工作站的宿舍內,王琳再次塞了100萬元現金給劉斌。這次的“合作”專案是浙江省安吉縣龍山古城遺址的勘探。劉斌稱,龍騰公司因為之前做過良渚遺址的勘探,有大遺址勘探工作的經驗,又有在浙江省內工作的延續性,這些都是龍騰公司的“加分項”。龍山古城遺址由安吉古城遺址和龍山越國貴族墓群組成,是春秋後期越國的重要文化遺存。
2014年至2020年6月,劉斌擔任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所長期間,他為龍騰公司、浙江原力文物保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十月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在良渚古城週邊水利系統等勘探工程承攬提供幫助。公訴人出示的證據顯示,這些公司的背後實控人均為王琳。在良渚遺址的數位化資訊採集工程方面,劉斌將專案承包給了陝西十月文物保護有限公司。後者在2014年給了劉斌一張銀行卡,卡內有3萬元。
劉斌在法庭承述,還清楚記得當時他在杭州延安路的一個ATM機上把錢取了出來。2020年9月,劉斌作為引進人才入職浙大,擔任教授、浙江大學考古與藝術博物館館長等職,但依然擔任浙江省考古學會會長。
王琳也多次以金錢“援助”劉斌的家庭。2017年3月,劉斌的大姐向劉斌借款70萬元買房,王琳隨即給大姐打款80萬元,並對劉斌說“不用還”。
2017年至2019年,劉斌的女兒在北京租房開工作室,三年房租45萬元,由王琳墊付。2021年,劉斌給女兒買房,首付款200萬元也是由王琳支出。2023年,女兒結婚的前一天,劉斌收到王琳的20萬元“禮金”。
除了以上受賄罪行,劉斌還被控犯下貪污罪。2014年,劉斌入選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課題為良渚遺址發現80周年,由此得到一筆50萬元的科研經費。劉斌利用經費中的40萬元,委託南京兆物數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製作紀錄片《良渚——探索與發現》。後者將30萬元返還給了劉斌本人。劉斌當庭認罪。
公訴人認為,劉斌受賄的金額已經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級別(即超過300萬元),數罪並罰,應判處有期徒刑10至11年。劉斌在庭上稱,2021年收受王琳的200萬元,是一次偶然事件。當時,劉斌與王琳等幾位朋友一起去看杭州臨安區名為“錦繡錢塘”的樓盤,“想給女兒買房子”,劉斌看中了其中一套價值600餘萬元的別墅,首付需要200餘萬元。劉斌當時表示自己沒有能力購買,如果要買,就要把現在自住的房子賣掉。王琳當即表示自己可以幫助提供首付款。經過一番推辭後,劉斌還是接受了這200萬元。
 
 
此時距劉斌離職浙江考古所已有7個月左右。辯護人認為,劉斌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態度良好,並已經深切悔過。劉斌受賄、貪污所得490餘萬元,已經悉數繳還。辯護人特別強調,2021年劉斌收到的200萬元購房首付款以及2023年收到的20萬元女兒結婚禮金,是發生在劉斌離開浙江考古所、入職浙大之後。收受這些款項應被視為“違紀”,而非“受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除去這220萬元的話,劉斌的犯罪金額將低於300萬元。
庭上,公訴人與辯護人針對這220萬元的性質進行了多輪交鋒。辯護人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後,約定在其離職後收受請托人財物,並在離職後收受的,以受賄論處。”劉斌在庭上否認與王琳等有事先約定離職後收受財物。但是公訴人認為,收受220萬元的時間與此前王琳的行賄行為具有一定的延續性,“都與王琳有關,且多次收受”,不應將其割裂視為偶發的人情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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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神徽
 
在法庭的攻防戰中,劉斌的辯護人還出示了中國考古學界三位著名學者為劉斌寫的求情信。三位學者分別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王巍、北京大學教授趙輝、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陳星燦,具名的求情信長達7頁。
信中,三位學者向法庭解釋了劉斌對中國考古學、中國歷史作出的重大貢獻。2019年,良渚遺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一個新石器時代的世界文化遺產。求情信中稱,在良渚文明被發現之前,國際公認的中華文明只有4000年曆史,而良渚古城、良渚莫角山宮殿遺址、良渚大型水利工程等重大史前遺址的相繼發現,使得國際考古學界公認中華文明可以上推至5000年前,所以“良渚遺址是實證中華五千年文明史的聖地”。劉斌是發掘出這塊“聖地”的關鍵人物。
求情信還指出,劉斌在羈押期間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專案“長江下游地區古國文明研究”作出了重要貢獻。陳星燦在信中對劉斌的貢獻評價道:“無出其右”,包括二次修改、回饋修改意見等,劉斌指出了專案的癥結所在,被專案組採納,專案才得以結項定稿。
三位專家以及辯護人都認為這是劉斌在羈押期間的重大立功表現,請求法庭予以輕判。但公訴人指出,所謂“立功”,只有兩類,一類是揭發犯罪,一類是提供偵破犯罪的線索。科研成果的貢獻,可以在刑罰的執行階段納入考察範圍。該案將會擇期宣判。
審判長在總結時,對劉斌表示了惋惜,“不值得,確實可惜。你的地位,不是這幾百萬能夠換來的”。
劉斌在庭上表示,“我一直覺得自己很敬業,在考古所、浙大,是一心為公的人,由於自己的錯誤,對不起黨和國家的培養,對不起親朋好友,中斷了為之奮鬥的考古事業和教育事業,感到痛惜和慚愧。後面盡一些力,做一些研究事業。”
劉斌被法警帶離法庭的時候,曾回頭與家人們緩緩頷首道別。
值得注意的是,劉斌開庭受審的新聞現在在部分網站已經突然被刪除,原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