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最高法院裁定,丈夫可以随妻子姓氏,这推翻了以往的法律。宪法法院裁定,该法律是“殖民主义输入”,构成性别歧视。
不过,妻随夫姓在现代西方社会极为普遍。
在美国,约有70%的女性结婚後会随夫姓。根据2016年的数据,英国这一数字上升到90%,其中85%的女性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
尽管当今社会个人主义和性别意识影响更广泛 ,但随夫姓的现象在西方社会仍然持续。
虽然对女权主义的定义有所不同,但美国30岁以下的女性中,有68%自称女权主义者,在英国这个数字约为60%。「这个现象让人惊讶,因为这个传统来自父权制历史,意味着已婚女性成为男性的所有物之一,」
而日本目前是唯一要求夫妻双方需要使用同一姓氏的国家,超过九成都是由女性冠夫姓。
日本法规目前仍规定,夫妻一旦结婚,双方就必须要有相同姓氏。虽然法律规定,双方姓氏可以自由选择,但实际状况,超过9成的夫妻是由女方冠夫姓。在日本改姓氏的过程都要经历数十道行政手续,才能修改完护照、身分证上的姓名。一名东京的上班族就抱怨说,「这非常耗时且不方便,更麻烦的是,因为户口上的名字改变,意味着我必须要向雇主表明已婚,我希望能在职场继续使用婚前的姓氏」。
资生堂执行长鱼谷雅彦也表示,日本许多女性高层因为日常使用的名字与证件上的姓氏不符合,导致饭店不愿意接待、甚至无法顺利参加海外会议。
有妇女就表示,「更改姓氏正毁掉我的职业生涯,因为我用婚前姓名写下的论文,现在就不被承认」。因此在日本修法的呼声愈来愈高,不过也还只是呼声。
在中国传统社会,女性婚後 保留本姓,并不改随夫姓。例如清代或民国初年的文书、墓志、族谱,都会写「张门李氏」或「李氏」,表示「李家女子嫁入张家」。这里的「冠夫姓」不是「改姓」,而是以「夫姓 + 女子本姓」的方式来称呼,例如「张李氏」=「张家媳妇,娘家姓李」。重点是:官方户籍、法律文件上,女子仍然是娘家姓。
而台湾曾受日本统治,使婚姻与户籍制度逐渐受到日本影响。日本明治民法规定婚後夫妇必须「同姓」,而实务上几乎都是 妻随夫姓。
在台湾,部分接受日式教育或进入现代制度的家庭,女性会在户籍或社会场合使用夫姓,例如「林○○(原姓陈)」会被登记为「林○○」。不过,许多台湾本地社会仍保留「传统中国式的冠夫姓(如陈林氏)」的称呼习惯。
2019年 乌克兰国籍的瑞莎拿到中华民国身分证後立即冠夫姓
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後,依旧沿用中国传统法律,婚後妇女的本姓不会改变。《民法亲属编》规定妇女婚後保留本姓。但社会风气强烈,普遍会用「冠夫姓」的形式称呼,例如「王陈丽华」=王家的陈丽华。
在学校、工作场合,有些女性甚至长期以「冠夫姓」自我介绍,但这只是「社会惯例」,并不是法律强制。
1980年代台湾社会掀起性别平权运动,开始有学者、媒体批判「冠夫姓」造成女性失去自我身分。政府也多次公开强调:妇女婚後保留本姓,不应强迫使用夫姓。教科书、媒体逐渐改用女性本姓称呼,不再强调「某某夫人」或「冠夫姓」的用法。
现在台湾法律明确规定:结婚不会改变姓名,只有在申请「别名登记」时,妇女可自愿加注冠夫姓。
在正式文件(身份证、护照、学历)一律以本姓为准。冠夫姓在今天已属 传统或礼貌性称呼,例如报导「张忠谋夫人张陈方瑛」。但年轻世代较少使用。
在欧洲传统社会,夫妻同姓使得家族在法律、社会上更容易被视为一个单位,对於财产继承、家族地位的展现有实际功能。
夫姓承袭父系,凸显血统与财产由父系传承的意义。这也是为什麽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妻随夫姓」,而不是「夫随妻姓」。
在中世纪或近代早期的欧洲,人口规模变大,同名的人很多,姓氏成为区别身分的重要工具。
妻子随夫姓,意味着「她与某家族连结在一起」,这样在村落或教会社群中更容易辨识一个人的婚姻与血统状态。
冠夫姓过去是避免乱伦问题的手段。在欧洲中世纪,教会法和世俗法都非常重视「婚姻禁忌亲等」,避免近亲通婚。
同姓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判断血缘的指标:如果某两人同姓,通常意味着他们出自同一父系家族,因此可能存在亲等关系,需要避免结婚。
但这个功能并不完全可靠,因为:姓氏可能很普遍(如英国的 Smith,德国的 Müller,法国的 Martin)。女性婚後改夫姓,反而可能「掩盖」她的原生家族姓氏,使得外人不易判断血缘来源。所以真正避免乱伦的主要手段还是 教会的婚姻审查(需查亲等)、以及社群小范围的彼此认识,而不是单靠冠夫姓。
在现代,姓氏已不再是「避免乱伦」的有效工具。西方女性冠夫姓更多是一种传统或文化选择(有些国家法律强制过,如法国直到1985年才明定女性保留本姓的权利)。
今天,许多西方女性会选择全保留本姓冠夫姓(例如 Hillary Rodham → Hillary Rodham Clinton)hyphenated surname(双姓,如 Garcia-Márquez)
这主要是身分认同与社会习惯,而不是血缘管控。
简言之,西方的冠夫姓在历史上主要是强化父系社会秩序、统一家庭姓氏、便於社会辨识。
至於「避免乱伦」这个功能并不可靠,顶多是间接的副作用真正的婚姻亲属管控,在欧洲是靠教会法和地方习俗,而不是单靠改姓。
前文所提南非法院的新判决,南非议会现在必须修改《出生和死亡登记法》及其相关规定,才能使该裁决生效。
以後会变成女性买戒指套在男性的手指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