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自12月1日起實施,戶外活動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規定,另外,開放唱歌免戴口罩,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的規定。
不過,民眾搭乘台北捷運、公車、計程車,仍要全程戴口罩,違規最重罰1萬5000元罰鍰。

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三)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